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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文书领事认证/双认证/公证认证在中国使用时效问题

2018-12-27 08:08:17 作者:嘉邦公证
  

新加坡文书领事认证/双认证/公证认证在中国使用时效问题
大部分人士都比较容易忽视认证文书的有效期限问题,会默认为认证好的文书是可以长期使用的。
领事认证文书是有实际的有效使用期限的,在中国是有的涉外文书公证认证文书,通常是要求出具金半年的认证文件,已经超过半年的认证,会要求重新进行认证。
新加坡公证认证文书,时效一般为半年时间,从认证文件办理好之后开始算起,使用时间是比较宽裕的,在认证好之后,半年内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我馆对在中国发生的法律事实、行为不予公证:如: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经历、亲属关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执照、遗嘱等。以上公证书,应向本人在中国(原)户口所在地或法律事实、行为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并办妥新加坡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新加坡使用。  
常见公证种类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类公证书(购房、售房、放弃继承、宅基地类委托书)
二、声明书类公证书(民事类财产类)
三、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回国结婚用)
四、起诉状
五、答辩状(民事类)
六、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七、指纹公证
八、退还中国护照公证
新加坡公证类的文书,有效期限为3-6个月的时间,公证书如过期,则不可进行后续的认证,还须重新办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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