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办理材料费用时间注意事项
办理驻外大使馆认证,需要先公证后认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事务。
认证是确保境外文件在中国使用时是具备域外法律效力的。
一、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申请材料
1、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4、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5、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6、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3-15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申办特急(24小时之内)或加急(2-3个工作日)服务;
2、认证费用包含律师公证费用,外交部认证费用,领事馆认证费用,文件快递费用,代理手续费
三、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收费方式
驻外使领馆只接受银行储蓄卡(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支票和信用卡。
四、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注意事项
1、文书真实、合法、没有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2、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3、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规定,用于到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因此,上述证明自出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
4、驻外使领馆对于申办认证的文书,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包括当地的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书有涂改、拆换等情形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5、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6、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无效;
7、经驻外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更改或替换。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8、使领馆不接受邮寄办证申请,不提供回邮服务。
更多详情可咨询嘉邦公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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