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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和领事馆认证

2019-03-21 09:16:15 作者:嘉邦公证
  

荷兰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和领事馆认证
无配偶声明书,也就是当事人目前是单身情况,用于境外婚姻目的,如荷兰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则需要出具无配偶声明书,并进行荷兰公证领事认证。
荷兰无配偶声明书资料准备:
1.提交本人在荷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构最近三个月出具的居住证明,并注明婚姻状况
2.、如申请人曾在国内或国外离婚,须提交离婚证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为丧偶,应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打印或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未婚/未再婚声明书》、《声明书公证告知书》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声明书不得有任何涂改,落款应为声明当日日期。
准备好资料后,才可以进行后续的领事认证。
荷兰无配偶声明书领事认证完整流程如下:
1.荷兰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2.荷兰外交部认证
3.中国驻荷兰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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